词义说明
本义为“剥夺公民权”,尤指选举权。引申义为“剥夺(某群体的)权利或特权”,如剥夺某人的发言权、参与权等。在法律语境中指依法取消选举权;在社会语境中可指系统性排斥某群体。
英 /dɪsˈfræntʃaɪz/美 /dɪsˈfræntʃaɪz/
v. 动词
剥夺…的公民权;剥夺…的权利(尤指选举权)
本义为“剥夺公民权”,尤指选举权。引申义为“剥夺(某群体的)权利或特权”,如剥夺某人的发言权、参与权等。在法律语境中指依法取消选举权;在社会语境中可指系统性排斥某群体。
由前缀 dis-(表“否定、剥夺”)+ franchise(选举权,源自法语 franc,意为“自由”)构成。franchise 本指“自由权”,后特指选举权。记忆时可将 dis- 联想为“去掉”,franchise 联想为“投票权”,合起来即“去掉投票权”。
常见于法律文本、政治讨论、新闻报道和学术写作,语气正式、客观。在历史语境中描述剥夺种族或性别群体的选举权;在现代语境中可指任何形式的权利剥夺。日常口语中较少使用,多被 take away the right 替代。
及物动词,后接被剥夺权利的人或群体。常用被动语态 be disfranchised。易错点:不要与 disenfranchise 混淆,二者可互换,但 disenfranchise 更常用。注意拼写中不常见的 -ch- 组合。
与 disenfranchise 完全同义,后者更常见。与 deprive (of) 相比,disfranchise 特指公民权或选举权,而 deprive 更泛。与 disqualify 相比,disfranchise 指永久或长期剥夺权利,而 disqualify 常指因资格或犯规而临时取消。
语域较高,正式书面语。中性偏贬义,因涉及不公正待遇。常见误用:与 disfavor(不喜欢)混淆;拼写时漏掉 s 写成 disfranchise 或误拼为 disenfranchise(后者可接受但拼写不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