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义说明
本义指由神直接统治的政治体制,源自希腊语theos(神)和nomos(法律)。引申义包括:1) 神权政治,即宗教领袖或机构代行神意进行统治;2) 神圣法律体系,指以宗教教义为基础的法律系统;3) 在神学讨论中,指神对世界的治理或神圣秩序。各义项均围绕“神作为最终权威”的核心概念展开。
英 /θiˈɒnəmi/美 /θiˈɑnəmi/
n. 名词
神治;神权统治;神圣法律体系
本义指由神直接统治的政治体制,源自希腊语theos(神)和nomos(法律)。引申义包括:1) 神权政治,即宗教领袖或机构代行神意进行统治;2) 神圣法律体系,指以宗教教义为基础的法律系统;3) 在神学讨论中,指神对世界的治理或神圣秩序。各义项均围绕“神作为最终权威”的核心概念展开。
源自希腊语θεοκρατία(theokratia),由θεός(theos,神)和νομός(nomos,法律)组合而成,字面意为“神的统治”。17世纪经拉丁语进入英语。同源词包括theology(神学)、theocracy(神权政体)等。记忆时可拆分为theo-(神)和-nomy(法律),联想“神的法律”即可。
主要用于学术写作,尤其是政治学、神学、历史学领域,讨论政教关系或古代社会制度。在法律文本中偶见,指以宗教法为基础的体系。日常口语极少使用,语气正式且专业。在新闻报道中可能提及某些国家的神权政治特征,但通常使用theocracy而非theonomy。
不可数名词,无复数形式。常与定冠词the连用,如“theonomy”或“theonomy of the Old Testament”。常见句型为“theonomy + be + 名词/形容词”或“in theonomy”(在神治下)。易错点:与theocracy混淆,后者强调统治形式,前者强调法律来源。
theonomy强调神圣法律作为统治基础,theocracy强调神职人员或宗教机构行使政权。例如,古代以色列可称为theonomy,因其法律直接来自神;而梵蒂冈是theocracy,由教皇统治。theonomy更侧重法律层面,theocracy更侧重权力结构。
语域较高,属于专业术语,不用于日常对话。中性词,但可能带有宗教色彩。常见误用:与theology(神学)混淆,或误以为它与“无政府”相关。在学术写作中需明确定义,避免歧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