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义说明
incompetency 的核心含义是“无能力”或“不胜任”,强调个体在特定领域或任务上缺乏必要的技能、知识或资格。它有两个主要义项:第一,指一般性的能力不足,如“技术上的 incompetency”;第二,特指法律或职业上的“不称职”,即某人因能力不足或行为不当而无法履行其职责,例如“医生因 incompetency 被吊销执照”。这两个义项之间是引申关系:从“缺乏能力”这个本义,引申出在正式场合(如法律、职场)中因能力不足而导致的“不称职”状态。
英 /ɪnˈkɒmpɪtənsi/美 /ɪnˈkɑːmpɪtənsi/
n. 名词
无能力,不胜任;不称职
incompetency 的核心含义是“无能力”或“不胜任”,强调个体在特定领域或任务上缺乏必要的技能、知识或资格。它有两个主要义项:第一,指一般性的能力不足,如“技术上的 incompetency”;第二,特指法律或职业上的“不称职”,即某人因能力不足或行为不当而无法履行其职责,例如“医生因 incompetency 被吊销执照”。这两个义项之间是引申关系:从“缺乏能力”这个本义,引申出在正式场合(如法律、职场)中因能力不足而导致的“不称职”状态。
该词源自拉丁语 incompetens,由前缀 in-(不)和 competens(胜任的,来自 competere,意为“追求、竞争”)构成。competere 由 com-(共同)和 petere(寻求)组成,原意为“共同追求”,后引申为“竞争、适合”。因此,incompetency 的字面意思是“不胜任的状态”。记忆时,可拆解为 in(不)+ competency(能力),即“无能力”。注意 competency 是 competence 的变体,两者常互换,但 competency 更侧重于具体技能或表现。
incompetency 常用于正式语域,如学术写作、法律文本、商务报告和新闻报道。在学术写作中,它多用于描述研究对象的技能缺陷或理论上的不足;在法律文本中,它指法律上认定某人无能力(如作证或管理财产),或职业疏忽;在商务报告中,它用于评估员工或管理层的绩效问题,如“management incompetency”;在新闻报道中,它常用来批评政府或机构的失职。日常口语中较少使用,更常用 incompetent 或 unqualified。各场景下语气均偏正式,带有负面评价色彩。
incompetency 是不可数名词,但有时作为可数名词指“无能力的行为或表现”。常见句型包括:be accused of incompetency(被指责不称职)、demonstrate incompetency(表现出无能力)、incompetency in doing sth.(在某方面无能力)。注意与 incompetence 的区别:两者可互换,但 incompetence 更常用,且在法律和医学语境中更标准。易错点:不要与 inability(缺乏体力或机会)混淆,incompetency 强调缺乏技能或资格。
incompetency 与 incompetence 几乎同义,但 incompetence 更通用,而 incompetency 略显正式且有时指具体事件。与 incapability 相比,incompetency 更强调因缺乏训练或知识而不胜任,而 incapability 可能指天生或客观上的无能力。与 ineptitude 相比,ineptitude 更强调笨拙或缺乏技巧,常带贬义。在“不称职”语境中,unfitness 也相近,但更侧重身体或法律上的不适合。选择时,若指一般能力不足,用 incompetence;若指特定行为或法律认定,用 incompetency。
incompetency 属于正式词汇,语域较高,常用于书面语,口语中较少。它带有明显的负面评价,指责某人或某组织缺乏必要能力,使用时需谨慎,以免冒犯。常见误用包括:与 incompetence 混用(虽可互换,但注意语境);误用为形容词(应为 incompetent);或将 incompetency 用于描述临时性的能力不足,而它更强调持久或根本性的缺陷。在法律语境中,incompetency 有特定含义,指法律上无行为能力,使用时应确保准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