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义说明
本义指缺乏明显特征或独特性质,引申为缺乏个性、平淡无奇。在形容人时,指没有鲜明性格或魅力;形容事物时,指没有独特之处,显得普通。进一步引申为道德上缺乏原则,但此义较少用。
英 /ˈkærəktələs/美 /ˈkɛrəktərləs/
adj. 形容词
无个性的;无特征的;平庸的;无趣味的
本义指缺乏明显特征或独特性质,引申为缺乏个性、平淡无奇。在形容人时,指没有鲜明性格或魅力;形容事物时,指没有独特之处,显得普通。进一步引申为道德上缺乏原则,但此义较少用。
由“character”(性格、特征)加后缀“-less”(无)构成,意为“没有特征的”。记忆时可拆解为character(特征)+less(无),即“无特征”。
常用于文学评论、人物描写中,形容角色或人物缺乏个性;在批评性文章中形容建筑、城市等缺乏特色;日常口语中较少用,但可用于贬义地形容某人或某物无聊、平庸。
形容词,通常作表语或定语。常见句型:be characterless;a characterless place/person。无比较级或最高级形式。
与“bland”(平淡的)相近,但bland强调乏味、无趣;与“dull”(乏味的)相比,characterless更强调无特征;与“anonymous”(匿名的)相比,后者强调无名字,但也可指无特色。使用characterless时侧重缺乏辨识度。
语域中性偏贬义,多用于书面语。避免与“characteristic”(典型的)混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