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义说明
本义指法律上被告为证明自己不在犯罪现场而提出的证据或陈述,核心是“当时在别处”。引申义为日常用语中的“借口、托辞”,指为逃避责任或解释过失而给出的理由,但通常暗示不可信或牵强,带有贬义。从法律术语到日常比喻,语义核心从“客观证明”转为“主观辩解”。
英 /ˈælɪbaɪ/美 /ˈæləbaɪ/
n. 名词 / v. 动词
不在场证明;借口,托辞
本义指法律上被告为证明自己不在犯罪现场而提出的证据或陈述,核心是“当时在别处”。引申义为日常用语中的“借口、托辞”,指为逃避责任或解释过失而给出的理由,但通常暗示不可信或牵强,带有贬义。从法律术语到日常比喻,语义核心从“客观证明”转为“主观辩解”。
源自拉丁语 alibi,意为“elsewhere(在别处)”,由 alius(其他)与 ibi(那里)组合而成。原为法律副词,后名词化为“不在场证明”。记忆时可拆解为“al-(其他)+ -ibi(那里)”,联想“在别处”即可。
法律场景中为正式术语,指法庭上出示的正式不在场证明,语气客观严谨。日常口语中常作“借口”解,带有怀疑或讽刺的意味,如“That's just an alibi.”。新闻报道中用于犯罪相关报道,或引申为政治人物推脱责任的托辞。文学作品中也常见,用以刻画人物性格或推动情节。
名词用法常见句型:have an alibi(有不在场证明)、provide/establish an alibi(提供/确立不在场证明)。动词用法较少见,为及物动词,意为“为……提供借口”,如“He alibied his absence.”,但不如名词常用。注意名词可数,复数 alibis。易错点:勿将 alibi 与 excuse 完全等同,在法律语境中不可混用。
excuse 是最通用的“借口”,中性或略带歉意;pretext 指“借口,托词”,强调虚假理由;pretence 指“假装,虚伪”;justification 指“正当理由”,强调合理性。alibi 在法律上特指不在场证明,日常使用中比 excuse 更具不可信和推卸责任的色彩。选择时注意语境:法律用 alibi,日常推脱用 excuse,强调虚假用 pretext。
语域上,法律文本中为正式术语;日常口语中偏非正式,且常含贬义,暗示借口不可靠。注意不要将 alibi 当作中性词使用,在正式写作中若指“正当理由”应选 justification。常见误用是将其与 excuse 完全互换,忽略了其法律渊源和更强的负面意味。